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202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28
在陕招生代码:812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上的学校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前身是1952年创办的陕西省团校,2005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改制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校位于西安市,现有长安、含光两个校区,设有文化传媒系、交通运营服务系、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系、小学教育系、学前教育系、艺术教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研部、培训部共9个二级教学单位,教职工400余名,在校生7800余人。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发扬共青团优良传统,突出共青团育人特点,着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人文素养良好、职业素质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对接产业、服务陕西、特色发展、争创一流”的原则,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强化具有综合优势的专业群,努力建设以广告艺术设计、学前教育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为引领,以大数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舞蹈表演等专业为重点,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共开设高职专科专业31个,拥有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两项,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两项,省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校级重点专业6个。
学校建有一支由教学名师和技能大师领衔的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团队,其中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教学团队1个,院级教学团队5个,“双师”教师占比81.3%。
学校建有室内艺术设计实训室、定格动画实训室、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室、三笔字实训室、幼儿园活动模拟实训室、舞蹈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等69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其中采编与制作生产性实训基地为国家级实训基地,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就业导向,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道科技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中国银行、西安地铁、人民大会堂、西部广告传媒公司、陕旅集团、陕西省政府幼儿园、交大一附院幼儿园、深圳机场集团、海南航空公司、陕西街舞协会等400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毕业生批量高端就业已成常态。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邮政编码:710100
含光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55号
邮政编码:710068
学校网址:www.sxqzy.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61289555
029-61289666
029-61289777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纪委书记、分管副校长、职能部门和教学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要求,执行学校党政招生工作决议,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落实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测试考核及评价办法
第八条 参加学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九条 符合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须于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第十条 已申请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的考生,普高生需于4月3日0时前,三校生需于3月21日0时前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sxqzy.com),填写报考资料、上传证件照片,选报1-3个专业、确认报名信息,打印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职业技能考试由学校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测试考核
学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考试
2026年文化素质考试为省级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各科满分100分)。试卷按考生毕业类别分为普高生和三校生2种类型。毕业类别为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使用普高生试卷。毕业类别为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使用三校生试卷。
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由市级、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普高生与三校生分设考点。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成绩将于3月底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分文化教育类、交通服务类和数字经济类三个专业类进行。
毕业类别为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为普高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重在甄别普高生职业性向,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促进考生按照自身兴趣特长健康成长。
毕业类别为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为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形式;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采取面试形式。
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3〕26号),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免文化素质测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应于3月10日前向学校提交退役军人优待证,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3月10日前向学校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二条 评价办法
1.普高生分类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成绩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三校生分类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2.考生测试考核满分600分。其中,普高生: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三校生: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100分,技术技能测试200分)。
第十三条 测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来我校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一)普高生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
1.测试时间:
第一场:3月22日(8:00-18:00)
备注:面试3月22日0时前生成准考证的考生
第二场:4月3日(8:00-18:00)
备注:面试3月22日0时-4月3日0时前生成准考证的考生
2.测试方式:面试
3.测试地点:长安校区
(二)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300分)
1.专业能力测试(100分)
(1)测试时间:
第一场:3月21日(9:30-11:00)
第二场:3月21日(14:30-16:00)
(2)测试方式:笔试
(3)测试地点:长安校区
2.技术技能测试(200分)
(1)测试时间:
第一场:3月22日(8:00-18:00)
备注:已参加3月15日省上统考和3月21日专业知识笔试,且分配参加3月22日面试的考生。
第二场:4月3日(8:00-18:00)
备注:已参加3月15日省上统考和3月21日专业知识笔试,且分配参加4月3日面试的考生。
(2)测试方式:面试
(3)测试地点:长安校区
第十四条
4月4日-5日,学校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各专业分数线。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请于4月5日17:00前申请复议成绩。
4月6日17:00前,学校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中学等信息。只有同时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和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预录取。
第十五条 预录取考生请于4月9日17:0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长安校区招生办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后,学校如未完成计划,将根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申请参加递补预录取。学校如参加递补预录取,将于4月10日9:00至17∶00,在已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库的考生中进行递补预录取,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递补预录取名单。递补预录取考生可于4月11日9:00至4月12日17:00,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校长安校区招生办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已被预录取但未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以上类型在内的其他各类型考试招生,签署政策知晓书,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4月20日前,学校将前往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在招生信息网公示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做好录取通知书寄递、新生入学前教育等相关工作。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录取。申请本校并参加测试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为3%。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各专业均按计划录取。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录取时先参考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如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参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我校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考生比例进行计划分配、录取,各专业计划可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进行适当调整。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录取到同一个专业类的其他计划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一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对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劝其调整专业后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的专业,只预录取普通类(历史)、艺术类(历史)考生;对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的专业,只预录取普通类(物理)、艺术类(物理)考生;艺术(历史类)、艺术(物理类)专业只预录取相应科类考生,其中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专业只预录取已参加202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且合格的考生;单独考试专业只预录取职教单招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一般专业类学费:65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审定,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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