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学校2026年分类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8,在陕招生代码:812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介绍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5年,学校高质量完成国家首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验收,成功入选国家第二轮“双高计划”院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德育工作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高职院校实习管理50强院校”等。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陕西唯一一所空军、陆军、海军、火箭军定向培养军士院校;被教育部遴选为“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中方项目院校;2023年,学校入围全国首批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被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确定为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被陕西省遴选为优质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陕西省普通高校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陕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建设单位。2025年软科中国高职院校排名中位列全国高职院校总排名第14名,理工类排名全国第6。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招生咨询电话:029—86852309、86862884、86852310
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http://www.xihang.com.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xihang.com.cn/zsw/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党政办、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监督检查室、宣传部、计划财务处、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及部分二级学院等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的制订、上报及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组织、考务、评分等工作;宣传部主要负责招生考试宣传报道;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运行、维护与保障;学生处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计划财务处主要负责学费、住宿等费用收支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考场的安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档案馆主要负责考试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查看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专业,依据本人意愿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第十一条 已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26年3月17日09:00至3月19日17:00登录学校招生网站(https://www.xihang.com.cn/zsw/)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具体以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实行省级统考,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
(一)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考试时间为3月15日9:00至12:0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各科满分100分)。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毕业类别为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为了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及甄别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职业性向,引导普高生合理选择专业,促进普高生按照自身兴趣特长健康成长。满分300分。毕业类别为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满分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进行面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以操作考试为主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包含岗位技能、通用技能等,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200分。所有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以学校《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准考证》上的显示为准。
第十三条 考试地点: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第十四条 学校于2026年4月7日17:00前,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预录取考生名单。若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校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递补后向省考试院提出递补申请,递补预录取仅限在学校参加考试,且首次未被预录取的考生。
第十五条 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于2026年4月8日12:00至4月9日12:00之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于2026年4月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录取结束后,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生报到注册时,须签署已知晓该项政策的知晓同意书。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分类考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组成,总分为600分,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各占比50%,只有同时具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我校职业技能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预录取。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计;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符合学校免试入学资格,以上两类人员应于3月10日前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按分类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成绩语、数、英、职业技能成绩顺序依次排列;普高生和三校生录取人数按照两类考生有效成绩人数比例划分。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对进档考生按照成绩及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对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满额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学生专业志愿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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