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证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50084,在陕招生代码:815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1100余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6万余册,固定资产3.5亿元,各类在校生13000余名。建校以来,学校充分发挥机电类、制造类学科专业优势,不断加强师资配备,形成了机电、电子、交通、信息、建筑工程、智能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陕西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五条 办学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56号(宝福路校区)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蟠龙新区北社街1号(蟠龙校区)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新福路5号(新福路校区)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千河桥西(千河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sxjdz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设有纪检组,测试组,宣传报到组,咨询录取组,保障组等五个工作组,各小组按照承担的招生工作职责做好招生相关工作,并积极动员和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sxjdzy.cn
招生咨询电话:0917-3633887,3328888,3633889
学校传真:0917-3633901,363388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的考生。考生必须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且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十条 院校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依据本人意愿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学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招生咨询电话(0917-3633887 3328888 3633889)了解学校。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填报
2026年2月12日9:00至2月14日17:00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sxjdzy.cn),进入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只可填报1个专业大类,6个专业志愿),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3月20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
第十二条 考试形式及时间
1.文化素质测试:普高生、三校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省级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15日9∶00至12∶0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各科满分100分)。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2.职业适应性测试: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信息素养、信息技术、计算思维、计算机应用等综合能力;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自我认知与个人特质、职业认知、实践能力等内容。总成绩为300分,测试时长120分钟。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以上4种毕业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及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专业能力测试以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的信息素养、信息技术、计算思维、计算机应用等综合能力,内容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表述的信息技术基础模块部分;专业及职业技能测试以职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自我认知与个人特质、职业认知、实践能力等内容。总成绩为300分,测试时长120分钟。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以上5种毕业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性测试。
4.我校共设置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两个专业类,各专业大类所包含具体专业见我校公告。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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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3月28日(装备制造类专业) |
3月29日(电子信息类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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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宝福路校区 / 蟠龙校区 |
宝福路校区 / 蟠龙校区 |
学校根据实际报考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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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及场次 |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 |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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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一场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办法,将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综合分,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测试考生的成绩库,按照上传成绩库中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一同排序的办法,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只有同时具有文化素质考试和我校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预录取。学校于2026年4月7日17:00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及分数线,并将成绩库和经公示的预录取库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四条 如学校招生计划有缺额,已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测试,且未到其他任何高职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在我校上报成绩库中的考生,可向学校提交递补预录取申请,由学校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递补预录取的时间为4月10日09∶00至4月13日17∶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总成绩(60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根据实际有效成绩人数比例对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进行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时按照总分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参考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第十六条 各专业计划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 专业调剂
1.专业调剂仅在专业类内进行,不跨专业类调剂。
2.普高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原则上不跨科类调剂专业。三校生不受科类限制。
3.专业调剂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参考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首次预录取的入学申请者于2026年4月9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注册报到,递补预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4月17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职教单招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并在考生注册报到时,签署知晓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学费:各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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