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学院纪委和广大师生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46
在陕招生代码:813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创始于1937年,200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是咸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地处全国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校企合作共建院内实训室、实训基地347个、院外实践教学场所369个。学院仪祉图书馆馆藏图书160余万册。现有教职工1059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54名,博士硕士研究生582名,“双师”型教师467名,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多名。
学院下设13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医学、师范、电子信息、农林、机电、汽车、化工、财经、建筑等大类50多个高职专业。学院秉承厚德强能、育人惠民的校训,求实创新、和谐奉献的校风,精讲多练、言传身教的教风,勤学苦练、砺志成才的学风,艰苦创业、奋进图强的咸阳职院精神,坚持学生为本、质量立院、全面发展、优质就业的办学思想,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办学成绩显著。先后为社会培养了10万多名技术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邮 编:712000
学院网址:https://www.xypi.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委会主任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副院级领导及学院办公室、招生处、教务处、宣传统战部、学生处、计财处、后勤处、保卫处、纪委、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规定;研究审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协调、研究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组织、协调学院招生和招生考试等重要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 生 网:https://zs.xypi.edu.cn
咨询电话:029—33681888 33681999 33680050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
第十条 考生申请
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填报与《准考证》打印
1.专业志愿填报:凡申请过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于2026年3月17日9:00至3月19日17:00在我院招生网(https://zs.xypi.edu.cn)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
2.按时完成专业填报的考生,根据学院招生网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准考证》。
第十二条 考试形式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普高生(含同等学力人员)、三校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省级统考时间:2026年3月15日。
2.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技能考试
确认参与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考生均需前来我院,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试不收费。
1.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显示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内容
普高生(毕业类别为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依据学院测试标准,普高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三校生(毕业类别为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依据我院测试标准,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100分,技术技能测试200分。
4.职业技能考试具体安排及成绩公布、复核工作详见我院教务处网站(https://jwc.xypi.edu.cn/)、招生网(https://zs.xypi.edu.cn)及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
5.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计。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应于3月10日前向我院提交高中毕业证、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接受我院资格审查。
6.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可以向我院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3月10日之前提供相关材料及申请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免试入学资格。
7.注意事项: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我院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十三条 我院于2026年4月7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院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第十四条 预录取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注册时间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学院于2026年4月20日,在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招生计划,以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校考成绩总分(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校考成绩各占比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普高生、三校生计划分配,根据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录取总体淘汰比例不低于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人数的3%。
具体规则如下:
1.以总成绩排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预录取专业。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对考生予以退档,不予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院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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