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陕西 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6〕2号) 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确保高职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高校“阳光工程”, 全面公开招生信息,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有关分类 考试招生工作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全面考核录 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 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学校标识码:4161013738
在陕招生代码:8059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职业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 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创办于1987年,是经教育部 批准的民办全日制职业本科高校。学校自建校以来,以创办 中国汽车类教育特色名校为目标,以“创一流职业大学、办 世界汽车名校”为使命,精心培育汽车交通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学30余年来,先后为国家输送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10万余名,毕业生就业率遥遥领先。
学校设立智能汽车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轨道交通学院、电子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0个二级学院和汽车新技术研究所、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中心、高级培训中心、驾训中心等教辅机构,22个本科专业及35个高职(专科)招生专业。
学校与世界主流品牌汽车企业和国内众多道路桥梁、城 市轨道、铁路交通等企业成为签约合作单位;与保时捷、捷豹路虎、奥迪、沃尔沃、东风标致、雪铁龙、北京现代、上 海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比亚迪、奇瑞、广汇汽车、 东风悦达起亚、吉利汽车、陕汽重卡等品牌汽车整机厂深度合作,分别开设有校企合作班;与华为、科大讯飞、软通动力、全速教育合作开设产业学院。在校学生所学专业与企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毕业生稳定就业渠道得以保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作为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审定招生工作重 大事项。校党委书记、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招生工作直接责任人。招生委员会由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招生就业处等职能部门组成,具体分工如下:党政办公室负责校招生委员会决策 会议的组织筹备、会议记录、纪要编发等工作,统筹招生工 作全周期跨部门综合协调、沟通联络与运转保障,对招生工 作组织管理规范性、决策程序合规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及招生纪律执行情况开展全程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依规有序推进;教务处承担分类考试招生相关考试命题、试卷印制 与保管、考场布置与准备、考务组织实施、现场监考、试卷 回收、集中阅卷、成绩评定与复核等全流程考务工作,保障 考试环节公平公正、规范严谨;学生处负责开通新生资助绿 色通道,牵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认定、资助政策宣讲、 资助手续办理、临时困难帮扶等工作,落实各项学生资助保 障政策,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财务处统筹招生工作专项 经费预算、拨付与保障;严格按照上级及学校规定,核准招 生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规范开展收费管理、票据开具、 资金核算等工作,严守财经纪律;后勤保障处负责招生期间 校园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做好食堂餐饮、学生宿舍住宿等后 勤服务保障,统筹测试考核、新生报到注册等现场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应急保障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招生就业处牵头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章程,负责招生宣传 资料设计印制、全媒体宣传推广、线上线下咨询答疑、优质 生源组织拓展,组织开展招生录取、数据审核、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报到注册组织等核心业务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 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八条申请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6 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 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
第九条院校申请
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 https://www.sneea.cn )或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 根据我校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第十条 已在网上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可于2026年3月4日8:00至3月18日18:00,登录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招生信息(http://zhaosheng.xvua.edu.cn/ )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汽车技术类、轨道交通类、智能制造与自动化类、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类、经济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与教育类六大类,进行网上选报专业并打印准考证,每个考生可选报一个专业类。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
2026年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测试满分为600分。文化素质测 试为省级统考,满分300分。普高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满分300分;三校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测试 (100分)和技术技能测试(200分),满分30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为省级统考,由市级、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门户网站( https://www.sneea.cn ) 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 https://www.sneac.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3月15日9:00至12:0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各科满分100 分 ) 。
(2)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3〕26号),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免文化素质测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 应于3月10日前向我校提交退出现役证明材料,接受我 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退役士兵考 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3月10 日前向我校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提交获奖证书,接受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已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类职 业 适 应 性 ( 技 能 ) 测 试 , 并 于 3 月 2 1 日 - 2 2 日 8 : 00-12:00,14:00-18:00;3月28日-29日8:00-12:00, 14:00-18:00按准考证时间到我校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 秦王一路1号)进行现场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1)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 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 认知、职业潜质、综合素质、思维与表达能力等。满分300 分。
(2)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参加 我校职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形式 (100分),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 操作考试为主(200分),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满分300分。
(3)我校于2026年4月1日 - 4月3日在我校招生 信息网公布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日-3日期间复核成绩。
第十二条 我校于2026年4月7日17:00前,将参加我校考试的考生成绩库和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将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首次预录取新生于2026年4月9日17:00 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1号)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2026年4月10日17:00前,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批准后,已在我校参加考试且未到任何高职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考生,可参加我校递补预录取。
第十五条 递补预录取考生于2026年4月13日17:00 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临潼校区(西安 市临潼区秦王一路1号)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4月20日,我校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 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考试人数比例进行计划分配录取,淘汰比例不低于3%。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均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只有同时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且具有有效成绩考生的方有资格可参加预录取。
第十八条评分办法
1、普通高中学生
总成绩600分,包含文化素质考试成绩300分、职业适 应性测试成绩300分。
计算方法为:分类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统考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三校生”
总成绩600分,包含文化素质考试300分、职业技能测 试3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100分、技术技能200分。
计算方法为:分类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统考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 低依次录取。
3、对于总分相同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 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 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向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抄送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 “绿色通道”,保证家 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1号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168号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vua.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343000,62520000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党委会审议,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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