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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德理工学院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单招)招生章程

2026-02-09 17:53:29阅读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及概况: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英文名称:Xi’AN MINGD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4161013894,在陕招生代码:8049。学校源于1999年成立的西北工业大学金叶信息技术学院。2005年升格为本科院校——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2020年转设更名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学校拥有长安、莲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0余亩。设有11个二级学院,开设30个本科专业和17个专科专业,构建了以工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师资结构优良,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和硕士以上学历者占比高,“双师型”教师队伍特色鲜明。学校践行“以学生为根,以育人为本,以教师为要,以责任为重”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学改革,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建设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及教学平台,教学成果显著,致力于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专升本。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书记任组长,其他校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中心,主要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设监察办公室,挂靠纪检监察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工作中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 2026 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且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十条 考生申请

1.拟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或在我校官网招生网(https://zsw.mdit.edu.cn)查看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并于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的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2.对于已成功网上申请我校的考生,于2026年3月17日9:00-17:00,通过我校官网招生网上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选择并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其中艺术类专业仅限参加202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且合格的考生申报),考生须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专业志愿不设调剂表态栏,职业技能考试不收报名费。

3.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3〕26号),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我校高职分类考试,免文化素质测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应于3月10日前向我校提交军人优待证并接受我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将拟预录取退役士兵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3月10日前向我校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接受我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将拟预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

1.文化素质测试:普高生(含同等学力人员)、三校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以下4种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历;以下5种毕业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

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已完成专业志愿填报并生成准考证的考生,于2026年3月21日到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考生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确认报名信息,我校将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开展相应考试科目的测试。

1.考试时间:2026年3月21日上午9:00-17:00。

2.考试地点: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长安校区。

3.我校设立考生接待点,由专人引导不同类别考生参加测试。

(二)考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我校分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类、医药卫生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教育与体育类等6类开展职业技能考试,各专业类具体包括专业见我校网站公示。

1.普高生应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包含考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

2.三校生应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考核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3.考试成绩构成:总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数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分数为300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50%+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0分)×50%。

普高生:

项目名称

分值

标  准

职业适应性测试

300分

动手操作能力、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

 

 

三校生:

项目名称

分值

标  准

职业技能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

100分

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形式。

技术技能测试

200分

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

第十三条 我校将于2026年4月2日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综合成绩及分数线。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请于4月3日向我校申请复核成绩。

第十四条 我校于2026年4月7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首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若我校招生计划仍有缺额,会在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中进行递补录取,但递补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7:00前。

第十五条 我校首次录取新生于2026年4月9日17:00前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递补录取新生不得晚于2026年4月17日17:00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只有同时具有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预录取。预录取时依据艺术类考生、历史/物理类考生和三校生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 学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需求,不进行专业调剂,各专业计划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章  毕业与发证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环节、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向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抄送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为表彰激励优秀大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奖学金等多措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招生章程同时止。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道陈北路6号

邮    编:710124

咨询电话:029-85603066  85603067  85603052

传    真:029-85603052

网    址:www.mdit.edu.cn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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