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工商学院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律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工商学院,学校标识码:4161013682,在陕招生代码:8045。
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含专升本)、高职(专科)。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属学校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安工商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概况
西安工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八水绕长安的渭水之滨西安市高陵区,学校周边商贸发达,交通便利,乘车四十余分钟即可到达西安市中心、咸阳国际机场和西安北站,地铁十号线直达学校。
学校坚持“高端化、全球化、个性化”发展战略,践行“以学生为中心、以文化育人、注重综合实践、突出创新创意”办学理念。学校现有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25个本科专业和12个高职(专科)专业,在校生一万六千余人。
学校发展愿景是成为“国际化数字工商大学”,通过政校企社协同育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每个学生成为社会需要、家长满意、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
第五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 邮编:710200
官方网址:https://www.xags.edu.cn/
招 生 网:https://zs.bxait.cn/
电 话:029-63609818 029-63609668 029-63609561
传 真:029-63609582 咨询QQ:3509034316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具体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纪委及专业学院等部门组成。
各部门主要职责: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宣传,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发放、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提交预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等工作;教务处组织考试工作、考场编排、制卷密封、成绩核算公布,负责考试有关工作;财务处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纪委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参加我校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 2026 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且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十条 拟向西安工商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向西安工商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考生在上述网站完成申请后,于3月上旬至4月3日13:30期间(具体申请开始时间以学校招生官网公示为准)登录西安工商学院招生官网(网址:https://zs.bxait.cn/),在高职分类考试申请模块中完成注册,同时在所公布招生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并确认考试时间。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十一条 我校于2026年3月23日至4月3日期间组织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开展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具体时间见第十三条)。
第十二条 测试内容:
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考试时间为3月15日9∶00至12∶0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各科满分100分)。试卷按考生毕业类别分为普高生和三校生2种类型。毕业类别为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使用普高生试卷。毕业类别为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使用三校生试卷。考生毕业类别系高考报名时考生自行填报并确认,如发现本人高考报名时填报错误,可于2月14日前向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修改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成绩将于3月底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等综合素质。满分30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成绩。
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150分)+技术技能测试(150分)”(笔试)的形式,满分300分,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三)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3〕26号),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免文化素质测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应于3月10日前向我校提交身份证、高中毕业证、退伍军人优待证,并接受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退役士兵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3月10日前向我校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接受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三条 测试时间:
|
序号 |
考试类型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生类型 |
考试形式 |
|
1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2026年3月23日、3月28日-4月3日 |
14:00-18:00 |
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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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业技能测试 |
2026年3月23日、3月29日、4月3日 |
14:00-16:00 |
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 |
笔试 |
|
考生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任选一日参加考试 |
|||||
第十四条 测试地点:西安工商学院高陵校区(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
第十五条 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我校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陕西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指导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考试类别:学校分工科类、经管类、艺术类、人文类四类开展职业技能考试。测试考核、各专业类具体包含专业见我校网站公示。
(二)考试组织:学校制定《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实施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学院制定《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三)评卷及成绩统计:学校组织评分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多元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且拥有效成绩方具备被录取的资格。学校根据高职分类考试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且按照不低于3%的淘汰率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者按照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若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素质成绩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进行排序录取。录取过程中满足考生专业志愿需求,计划录满为止。对提出专业调剂需求的考生,在遵从考生意愿的情况下,仅允许在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各专业计划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申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对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高职分类考试综合分中文化素质成绩占比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比70%,折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
对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高职分类考试综合分中,文化素质成绩占比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70%,折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
对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高职分类考试成绩主要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免试,按300分核算,职业技能考试参照普高生进行(满分300分),综合分中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占比30%,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占比70%,折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
对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入学的学生:予以免除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但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综合成绩按照满分300分进行核算。
(二)报考广告艺术设计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且达到高职(专科)合格线。
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类专业基础课省统考,且达到高职(专科)合格线。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高职分类考试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七章 录取程序
第二十条 2026年4月7日17:00前按照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通过我校网站公示,且同时公布不同专业类别的录取分数线。首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若我校招生计划仍有缺额,我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中进行递补预录取,但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7:00前。
第二十一条 我校首次预录取新生于2026年4月9日17:00前,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我校递补预录取新生不得晚于2026年4月17日17:00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只有同时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技能)考试的考生方有资格可参加预录取。
已被预录取但未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职教单招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包括以上类型在内的其他各类型考试招生。考生报到注册时,须签署《2026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报到政策知晓书》,否则视为放弃本次录取报到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向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抄送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助体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西安工商学院负责解释。
西安工商学院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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