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2 ,在陕招生代码:814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目前,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开设12个专业,形成了医疗、医养、医药等3个专业集群,覆盖了医、护、药、技等多个专业领域。校园环境优雅,学习氛围浓厚,被誉为“成长成才乐土,白衣天使摇篮”。
学校秉承“志存高远,自强不息”的校训、“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专科教育的教育教学规律,医学生成长规律,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和“校院一体、医教融合”的办学机制,立足陕西,面向西北,辐射全国,为服务健康产业的医学人才培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校的医学实验实训中心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基地)240余个,同时建有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的人体生命科学馆和医学文化馆。各类实验设备8000余台/套,标本2600余件,一次可容纳6000余人同时开展实验实训。自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两所校企合作的非直属附属医院,百余所教学医院和校外实习基地。深化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校院(企)合作办学机制,形成了从课堂实验,临床见习,仿真实训,到顶岗实习的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学校直属附属医院——西安医专附属医院,位于校园西侧,占地约300余亩,一期设置床位1200张,环境优雅,设备先进,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为学校学生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全程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安置、就业跟踪等服务工作。学校通过拓宽国内外就业市场、“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校园招聘会、以实习带动就业等方式方法,有效地促进了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事业单位输送了数万余名素质高、技术好、业务精的医药卫生人才。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鄠邑区纬五路1号,邮编:710309 学校网址:https://www.xagdyz.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是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处理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项。招委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副校级领导及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综治办、学校办公室、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规定;研究审定学校招生政策,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协调、研究和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讨论处理其他涉及学校招生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s://zsw.xagdyz.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1483333 81484908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参加我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职教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条 考生申请
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查看我校招生章程、专业、计划,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填报专业及确认信息
成功申请我校的考生于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登录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系统(https://xayzpc.sxlzsoft.com/),确认报名信息,选择并填报三个专业志愿,根据提示提交打印我校《2026年分类考试报名信息表》。
第十二条 打印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成功填报专业志愿且生成报名信息表的考生于2026年3月10日至13日登录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系统(https://xayzpc.sxlzsoft.com/),根据提示打印我校《2026年分类招生考试准考证》。职业技能考试不收报名费。
第十三条 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实行省级统考,职业技能考试由我校组织。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计,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高中毕业证及退伍证书,于3月3日9:00至3月4日17:00前往我校招生办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办理免试手续。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可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文件)及生源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证明,于3月3日9:00至3月4日17:00前往我校招生办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办理免试手续。
我校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考生于3月5日-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xagdyz.com)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四条 考试形式
(一)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由市级、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3月15日9:00至12:0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各科满分100分)。试卷按考生毕业类别分为普高生和三校生2种类型。毕业类别为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使用普高生试卷。毕业类别为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使用三校生试卷。
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成绩将于3月底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我校分一个专业类开展职业技能考试。
1.测试内容及分值
以下4种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1、普通高中毕业;2、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3、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4、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职业适应性测试要甄别普高生职业性向,引导普高生合理选择专业,促进普高生按照自身兴趣特长健康成长,满分300分。
以下5种毕业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职业技能测试须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形式,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满分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满分200分。
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我校《2026年分类招生考试准考证》显示时间为准。
3.测试地点: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西安市鄠邑区纬五路1号)
第十五条 分值计算
1.文化素质测试(省级统考),满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高生),满分3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三校生),满分300分,包括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和技术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形成。我校于 2026 年4月1日至 4 月 3 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xagdyz.com)公布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请于4月1日-3日期间到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核对考生身份后到教务处复核成绩。
第十六条 预录取 我校于2026年4月7日17:00之前,将首次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如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仍有超总计划3%的缺额计划,于4月13日17:00前在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中报送递补预录取名单。
第十七条 报到注册 首次预录取的考生于2026年4月8日至4月9日17:00,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递补预录取的考生于4月17日17:00前到我校报到注册。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生须签署知晓书。
第十八条 正式录取备案 我校于2026年4月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完成考生正式录取工作。我校将在招生网公示录取名单。
第十九条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只有同时具有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预录取。
第二十一条 预录取时按照学校设定的计划依据综合成绩,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各专业普高生、三校生计划分配,根据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高考体检结果或新生入校后进行的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患有心脏病、抑郁症、色觉异常(色弱)、晕血等可能对学习和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委为分类考试招生校内监督机构。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向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抄送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随机推荐
扫描上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
地址:陕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