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农林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农林职业技术大学
国标代码:10966
在陕招生代码:806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农林职业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 编:712100
学校网址:https://www.snaftu.edu.cn
第四条 学校简介
陕西农林职业技术大学是陕西省省属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其前身是1999年由原国家级重点中专陕西省农业学校、陕西省水利学校和省部级重点中专陕西省林业学校合并组建成立的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处全国首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34年由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先生和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创立的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附设高职。学校为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双高校)。
学校占地3069亩,校舍建筑面积70.4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14.8亿元,图书134.5万册,电子图书96万册。现有教职工1215名,其中三级以上教授15人、副高以上职称485人,具有博士学位97人、硕士以上学位955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9.18%。拥有各类国家级教师教学团队(包括黄大年式团队、教学创新团队、课程思政团队)4个,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标兵等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劳动模范3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设有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等16个教学院部。开设农、林、水、建、理、工、管、经等16个专业大类,有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7个。拥有现代化生产性校内实验实训中心40个,校外实训基地128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15个。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持续提升校企合作与科研服务水平。依托“百县千企联姻工程”和“中国杨凌现代农业职教集团”平台,与众多县区政府、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牵头成立4个全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1个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立16个企业(产业)学院;成立陕西职业教育乡村振兴研究院、小麦研究所等“2院7中心”科技创新平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作为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成员单位,招收培养来自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家留学生;成立了“几内亚水利工程学院”和“古利斯坦国立大学现代农业学院”等海外教育与培训机构。
学校先后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先进集体”“首批50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陕西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及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最终招生计划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报名及考核办法
第八条 报名对象
参加我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
第九条 院校申请
考生须于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技能拔尖人才和退役士兵须按上述要求申请我院。
第十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考试时间为3月15日9:00-12:0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各科满分100分),试卷按考生毕业类别分为普高生和三校生两种类型。
(二)专业志愿填报
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16日9:00至3月19日17:00,考生登录我校官网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以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准,我校职业技能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我校于考试后一周内通过招生网公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查询、复核方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1.职业技能测试,针对中等师范、其他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五类毕业生进行,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100分,技术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技能操作”2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针对普通高中、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高中同等学力四类毕业生进行,主要甄别毕业生职业性向,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促进考生按照自身兴趣健康成长。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
第十一条 学校于4月7日17:00前,向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管理平台上传汇总成绩,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同步公布最低分数线。
第十二条 报到注册
预录取考生于4月8至9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南校区)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根据首轮报到注册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预录取。学校于4月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50%。学校对考生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基于总分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分数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普高生和三校生录取比例根据有效成绩人数比例确定,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我校只认可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笔试)和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学生,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并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仅文化素质考试使用相同卷型可调剂);若考生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免文化素质测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应于3月10日前向我校提交高中学历证明、身份证、军人优待证复印件,接受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退役士兵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3月10日前向我校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接受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学生需签署分类考试招生政策知晓书,预录取学生报到注册后,不得再参加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s://www.snaftu.edu.cn
咨询电话:029-87083921、87083005、8708394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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