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2026年单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政策文件公布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有关高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选拔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不断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规范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健全职教高考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6年、2027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不再区分示范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实行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职业技能考试仍由各高职院校组织。
2028年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均实行省级统考,同时将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一并纳入省级统考。
二、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实施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
2026年、202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人员,以下简称“普高生”)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300分(各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个小时。
2028年起,普高生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三校生文化素质考试实行省级统考。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军人,无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认定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学校退役军人学生招收、培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持续加强职业技能考试。
2026年、2027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继续由各招生院校分专业类自行组织,应避开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时间。
各招生院校应提前公布本校专业类分类考试方案和各专业类考试大纲,规范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和形式。职业技能考试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普高生应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各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要甄别考生的职业性向,引导考生合理分流。
三校生应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考核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2028年起,职业技能考试将全面实行省级统考(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三)不断优化招生录取机制。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要进一步完善以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依据的录取办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不低于50%。
2026年、2027年要根据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可在取得预录取资格的院校中自主选择1所报到注册。
报到注册结束后,计划缺额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计划3%的院校方可申请开展递补录取。2028年起,分本科、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四)完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可以向拟就读高职院校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切实加强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招生考试院校是做好本校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研究制定考试方案,经学校招委会研究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严格考试管理。
各地各校要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要求,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要全面对报名和预约系统进行升级和压力测试,科学预估考试规模,合理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场实行全监控、全封闭、全屏蔽管理。
尚未建设标准化考点的高职院校,须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要规范完善技能考试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命题、测试、评卷(评分)等各环节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三)做好宣传服务。
各地各校要做好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让考生提前充分知晓政策,引导考生理性申请院校。各高职院校要及时、准确公布本校职业技能考试时间、内容等,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考生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引导服务和安全防范工作。
(四)严肃招考纪律。
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陕西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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