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北海职业学院
(二)学校标识码:4145013523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地址:
本部校区(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西藏路48号)
北海工业园校区(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台湾路)
(六)学校简介
北海职业学院于2003年8月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学校办学条件优良,设有9个二级学院54个招生专业,有210个校内实验实训室、211个签约校外实训基地。学校在校生规模约18000人,教职工998人,专任教师757人,博士、硕士263人,“双师型”教师397人,副高以上职称200人。
学校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项目专业2个、自治区优势特色专业1个、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5个、自治区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广西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自治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项目1个、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20个,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等次1项、二等等次2项,建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是自治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近五年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各类竞赛成绩斐然,累计获奖900多项;学校连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获得自治区“五一劳动奖”、自治区“高校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和谐学校”、自治区“卫生学校”、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今年我校开设高职招生专业分别如下:
(一)机电工程学院
制冷与空调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
(二)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影视传媒)、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电子商务。
(三)旅游商贸学院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市场营销(新媒体与数字营销)、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食品质量与安全;
(四)文化与传媒学院
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现代物业管理、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全屋定制设计方向)、人物形象设计、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五)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科技应用、财富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六)教育与康养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体能训练、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商务英语、现代文秘;
北海职业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最后审批下发文件公布为准。
三、就业前景
学校突出“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就业工作理念,积极搭建平台,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每年均举办大型的毕业生双向选择校园洽谈会和各种形式的校园专场招聘会,受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一致好评。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高于全区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学校连续多年获得“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考
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检合格,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校录取批次分数线,志愿报读我校的考生。
2.广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招生条件,体检合格,成绩达到区招生考试院所划定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统一体检。
五、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当年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二)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各科类投档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包含政策性照顾分值)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对采用“3+1+2”模式的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首选科目物理学科类或历史学科类均可,再选科目不提要求。
对采用“3+3”模式的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年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
(四)对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
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按照高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投档成绩—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调剂专业录取时的参考,择优录取。
(五)投档比例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执行。若主管部门未做具体规定,则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六)分类考试招生办法见我校当年发布的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七)外语语种要求:以各省最后审批公布的语种要求为准。
(八)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
为便于今后就业,规定如下: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疤痕及纹身,女生净身高不低于163cm,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同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
(十)学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名单一经确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通过电话信息咨询台等形式公布,我校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超过我校规定的最迟入学报到日期,不请假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六、收费标准
我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按学年制收费,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一)学费标准
1.教育与康养学院专业:6000-6500元/学年。
2.文化与传媒学院专业:6500-7300元/学年。
3.经济管理学院专业:6500元/学年。
4.旅游商贸学院专业:6800-7500元/学年。
5.机电工程学院专业:7000元/学年。
6.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专业:7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200-1150元/生/学年,根据具体宿舍进行收费,最终以报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备案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
补办证(卡)工本费,每证(卡)不超过10元(校园一卡通不超过30元);学生宿舍热水费34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保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费用。
2.代收费
军训服装费98.8元/人(2024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由学生向供货商购买时自行支付);体检费90元/人(2024学年价格,仅供参考,由学生自行向提供体检服务的医疗单位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00元/人(2025学年医保缴费标准,仅供参考,由符合参保的学生或家长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自助缴费渠道自行缴纳);教材资料费500-1140元/学年(仅供参考,实际以专业所使用教材按出版社的定价收取);超定额水电费,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和电价收费;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等各类考试报名费及考试费,按有关组织考试的职能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七、资助政策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勤、助、补”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保障他们顺利入学、安心求学,激励他们学有所成、全面发展。
(一)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筑梦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筑梦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奖学金:一等学校奖学金每生每年800元,二等学校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三等学校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学校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每项200元。
(二)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补助47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补助37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补助2700元;一等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二等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申请的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八、招生咨询
招生录取期间,开通招生专线,安排专职老师值班接听。广大考生可直接到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进行详细咨询,也可通过招生咨询电话或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咨询。
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79-3926303、3926339
QQ咨询:641096098(梁老师),3240862385(蔡老师)
传真号:0779-3926303
网 址:
https://www.bhzyxy.edu.cn/(学校官网)
http://www.bhzyxy.net/zjc/(学校招生信息网)
招生就业工作处邮箱:bhzyzb339@163.com
邮 编:536000
投诉电话:0779-3920387
十一、本章程由北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海职业学院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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