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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5-30 18:31:13阅读  

2026年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考生为本,以服务考生为宗旨,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简介

1.学校全称: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标识码:3636000312

3.办学层次:大专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5.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学校与马来西亚精英大学合作办学,毕业后获取我校毕业证书及马来西亚精英大学结业证明,需要继续深造的学生可向马来西亚精英大学申请参加专升本课程学习,成绩达标可申请马来西亚精英大学学学位。

6.学校概况: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迄今已经有8 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位于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7号,占地454.3亩,投资近11个亿,拥有集教学、科研、管理和生活为一体的现代化智慧型校园和先进的教学设施。

学校现有在编在岗教师425人,在校学生1万余人,下设7个二级学院和一个附属幼儿园,开设了24个专科专业。学校是国家教育部职业教育院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学前教育专业为江西省高职高专优势专业;小学教育专业群、学前教育专业群2023年成功立项江西省高水平专业群;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江西省高职高专唯一)、小学教育专业、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小学科学教育专业已成功纳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免试认定范围。2022年,两个案例入选江西省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和江西省2022年度可复制、可推广优秀实习管理案例。2023年,我校两项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入选江西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课堂革命典型案例”,获3项江西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二等奖。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婴幼儿照护竞赛金奖(一等奖)、小学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竞赛银奖(二等奖);学校教学成果显著,注重教育科研与教学实际相结合,“以赛促教,以教促学”。

7.学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7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招生计划

1.学校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年度各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2.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3.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

第七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且同一轮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录取名额已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2026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该省市公布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八条  普通文、理生若文化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不宜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者,不宜报考我校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宜报考我校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报考我校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舞蹈表演、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专业。

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相关规定,合理选报契合自身身体条件的专业。学校将依据考生身体状况,有权进行专业调剂,调配至其他适宜专业。若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安排,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转专业规定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二条  艺术专业招生: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艺术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并达到艺术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生源地省(市)同分排位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专业招生: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体育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生源地省(市)同分排位依次录取

上述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学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

第十五条  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学。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小学英语教育、应用英语专业。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000元/人.学年

早期教育                 3710元/人.学年

学前教育                100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

学前教育                 3710元/人.学年

小学教育                 3710元/人.学年

小学数学教育             3710元/人.学年

小学科学教育                3710元/人.学年

小学英语教育                3490元/人.学年

小学语文教育                3285元/人.学年

美术教育                 7200元/人.学年

舞蹈表演                 7200元/人.学年

音乐教育               7200元/人.学年

体育教育               3915/人.学年

应用英语                 5000元/人.学年

跨境电子商务               5000元/人.学年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000元/人.学年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5000元/人.学年

艺术设计                   7200元/人.学年

书画艺术               7200元/人.学年

社会体育               5000元/人.学年

人物形象设计             5000元/人.学年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5000元/人.学年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5000元/人.学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5000元/人.学年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5000元/人.学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000元/人.学年

农村电子商务              5000元/人.学年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000元/人.学年

社会工作                5000元/人.学年

第十八条  学生奖助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当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贷款的额度不超过20000元。

2.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暂时无法凑齐学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3.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4800—2600元/人不等。

第十九条  住宿费用

学校住宿费用为800元/年,6人间,独立卫浴,冷热水,空调,上铺下桌三位一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6年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  本章程由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  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7号

邮政编码:334000

联系电话:(0793)8225382、8271282。

学校网址:www.sryg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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